相信很多讀者在電商或是數位行銷部門工作時都會遇上很多老闆無理的要求,例如:賣東西不需要廣告、好創意就有人看、廣告就是砸錢到水裡…等上個世代的概念,很典型的官大學問大的思維。事實上,第一間上市公司的電商部門時至今日在大陸仍默默無聞,第二間上市公司的電商部門到目前為止應該也是沒多少人知道。(PS. 這兩間的資源投入都相當的大,累計至今都有破億的投入)
為什麼這些大老闆在本體事業上如此成功,但在經營電商上卻是如此失敗呢?原因有幾個:

目睹兩間公司的新創事業的沒落,仍果敢加入第三間新創。
這一次,不退!